核心提示:关于举办兰州城市学院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暨第五届“美之韵”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丰功伟绩,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进一步带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90年来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发展与建设,以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向党的生日献礼。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特举办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暨第五届“美之韵”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及第二届社团文化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及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党旗引领成长 红色照亮梦想
二、活动时间
2011年5月——7月
三、活动内容
(一)“颂歌献给党”百人合唱大赛
1、参赛要求:凡我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以学院为单
位组队比赛,每队演唱曲目二首,人数不少于100人。要
求内容积极向上,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美好生活;
2、服装要求:着装整齐、得体,舞台形象落落大方,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3、选手演唱时精神饱满,台风良好。表情自然大方,
充分展示大学生的朝气和热情;
4、指挥、伴奏可外请(也可用伴奏带);
5、鼓励演唱原创作品,可酌情加分;
6、参赛选手必须在比赛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并签
到,凡迟到、请假者一律按弃权处理;
7、其它未尽事宜和彩排时间将另行通知;
8、合唱比赛时间:
初赛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并于5月16日前将参赛曲目上报校团委。决赛时间:2011年5月27日;
9、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优秀组织单位奖三名;音乐学院、教育学院设为特别奖。
(二)“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演讲比赛
1、演讲主题: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围绕“我与祖国共奋进”为主题。
2、参赛要求:凡我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以学院为单
位开展初赛,选拔1—2名同学参加全校决赛,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请各学院务必于5月10日前将参赛名单上报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团总支办公室(理科楼二楼 联系方式:王莉 13993166050)。
3、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三名。
(三)“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知识竞赛
1、活动主题: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
2、活动要求:各学院根据红旗出版社出版的《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知识竞赛600题》在学院内进行知识竞赛,选拔出10名同学参加全校知识竞赛。请各学院务必于5月30日前将参加决赛的名单(附电子版)上报数学学院团总支办公室(综合楼4316 联系方式:许尔伟15101273978)。
3、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三名。
(四)“我为党旗添光彩”——团支部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
各学院团总支要指导各团支部开展形式丰富、内容充实
的主题实践活动,如观看爱国影片、开展志愿服务、组织演讲比赛、座谈交流、报告会、文体活动、社会调研、理论学习等,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团员青年在实践中树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请各学院于6月17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及图片上报校团委办公室。
(五)大学生“校园星”主持人大赛
1、比赛时间:2011年4月20日——5月28日
初赛:4月20日——5月17日,由各学院负责举办,并于5月18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上报校团委办公室。
决赛:5月25日——5月27日。
2、本次大赛设专业组(传媒学院)、非专业组。
3、专业组环节设计:才艺展示、模拟主持、随机应变。
4、非专业组环节设计:才艺展示、模拟主持、伶牙俐齿。
5、评分标准:
⑴普通话标准,语言流畅,表达清晰;(20分)
⑵主持风格自然大方,具有亲和力,形象气质端庄良好;(20分)
⑶语言内容完整连贯,节目内容贴近生活,思想积极向上;(20分)
⑷反应敏捷,具有一定的思维逻辑和创新能力;(20分)
⑸合作环节配合默契,有一定的团结合作意识。(20分)
6、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金话筒奖1名,银话筒奖2名;设单项奖5个:潜质新人奖、魅力新人奖、睿智新人奖、创意新人奖、才艺新人奖。
(六)第四届“阳光杯”健美操大赛
以各学院为单位进行初赛,将选拔出的参赛人员名单于5月23日前报体育学院团总支办公室(文科楼二楼 联系方式:李乐邦 15101215406)。各学院限报两个队。体育学院、音乐学院以年级为单位参赛,每个年级限报两队。
1、参赛时间:2011年6月3日
2、参赛地点:综合楼前
3、参赛要求:
⑴ 动作编排新颖、独特、艺术性强,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热情、青春和活力。
⑵ 比赛项目为大众健身操。每队6人或12人,成套音乐及动作自选,风格不限,可融合拉丁、搏击、HIP HOP(街舞)等元素。比赛时间控制在2分30秒——3分钟之内。
⑶ 参赛人员需穿健美操服装,团体服装必须整齐一致;长发必须扎起,不得配带任何饰物(如手链、项链、耳环等)。
⑷ 音乐选择与成套动作风格协调,动作与音乐节拍相符。
⑸ 队形变化应自然、流畅、美观,全套动作的队形变
化不少于6次,进出场必须各有一次造型。
⑹ 自备音乐伴奏(CD)
4、评分标准
⑴ 着装与仪表20分
①外表:长发扎起5分;
②着装:健美操服装、团体服装整齐一致10分 ;
③饰物:不配带饰物,如手链、项链、耳环等5分。
⑵ 艺术分20分
①动作:新颖、独特、有创意10分;
②队形:变形巧妙、连贯、流畅5分;
③音乐:主题鲜明、有朝气、有活力5分。
⑶ 完成分40分
①连接动作流畅性10分;
②规范动作的准确性10分;
③整体动作协调一致,服装与舞蹈风格相配10分;
④动作节奏和音乐节奏一致10分。
⑷ 附加分20分
规定动作:四个八拍的俯卧撑、四个八拍的仰卧起坐、四个高踢腿、四个跳叉(自选二个)。
5、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优秀组织单位奖两个;表演奖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一个。
(七)纪念建党90周年书画摄影展
1、展出作品要求:书法、油画、国画、版画、水彩水
粉画作品。请作者自行装裱和装框。
2、作品内容要求:
书法以庆祝建党90周年、书写相关名言、名句或自勉格言为主;摄影、画作反映山水风光、改革开放伟大成果、学校建设、先进人物等为主题,缅怀党的光辉历程,歌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抒发青年学生爱党、爱国、爱校的真情实感。
3、 征稿办法: ⑴ 本次画展稿件以学院为单位推荐上报,组委会邀请专业老师审定并评出优秀作品奖。
⑵ 装裱后的作品外框尺寸不大于180×180CM;
⑶ 稿件由各学院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送件,画展结束后,由各学院负责人统一领取发放。
⑷ 收件时间及地点:请各学院于2011年5月19日前上报到文学院团总支办公室(文科楼3401 联系方式:刘兰婷 13893604913)。
(八)纪念建党90周年暨欢送毕业生文艺晚会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4日—2010年5月20日
2、报名地点:校团委
3、报名方法:由各学院团总支统一选报,每院限报3
个节目。节目形式不限(歌舞、小品,相声等均可)。
(九) 社团文化月活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为契机,以整合资源、提升品牌、扩大影响为目的,继承传统,开拓创新,举办兰州城市学院第二届社团文化月(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3)。
(十)“追寻党的足迹” 红色之旅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为纪念建党90周年,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追寻党的足迹,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自身责任感,在暑假期间开展走访革命遗址、党建成就宣讲、支教、社会调研、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各学院可根据以往社会实践的经验,提前筹备社会实践小分队,请于6月20日前上报社会实践申报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本届艺术节,根据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活动实施细则和具有本学院专业特色的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突出文化艺术节活动的宗旨和主题。
2、立足基层、务求实效。
各学院进一步探索新的模式扩大艺术节的参与面、突出艺术节的群众性和导向性。
3、突出重点、强化宣传。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宣传板、宣传栏、简报、广播、网络等,加强对文化艺术节活动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要广泛发动和组织,确保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圆满成功。
4、认真总结、凝练特色。
各承办单位要将比赛的结果以及总结材料及时报送校团委办公室,积极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学院在开展活动时注意突出本学院的文化特色。
附件:
1、兰州城市学院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暨第五届“美之韵”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表
2、兰州城市学院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暨第五届“美之韵”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各学院活动安排表
3、兰州城市学院第二届大学生社团文化月活动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