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现将团省委、省学联《关于开展2023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予以转发,并就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校在校本科生
二、申报原则
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
二、岗位类型
1.暑期实习岗位。原则上从2023年7月上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具体实习时长可由实习单位与实习生协商(实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
2.日常实习岗位。实习时长在3个月以上,具体实习时间不限(一般为学生在校期间),由实习单位与学生协商。
3.职场体验活动。校团委利用寒暑假、周末等时间,通过学生会、社团等,组织学生开展企业参观、访问交流、高管分享、模拟面试等职场体验活动。
三、参与条件
除文件中第四部分“参与条件”1至3项外,需特别注意参与学生需自愿参加实习并征得家长同意。
四、活动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可在“全国大学生实习服务平台”查询实习岗位信息;
2.学生可通过“甘肃省学联”公众号进行报名(关注“甘肃省学联”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扬帆计划”即可进入报名小程序);
3.7月5日前,实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适当方式择优选定实习生;
4.7月2日前,各学院将《2023年“扬帆计划”高校学生实习名单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82748226@qq.com;
5.所有参与学生需在实习期间撰写至少一篇实习感悟(图文并茂,文内标注个人基本信息),以“兰州城市学院+扬帆计划”命名文件,同时向“甘肃省学联”微信公众号及“兰州城市学院青年传媒中心”指定邮箱2470593397@qq.com进行投稿;
6.实习结束前7天,实习生与实习单位进行相互评价后,即可获得由团省委、省学联和实习单位向实习生开具的实习证明;
7.团省委将对积极开展活动,组织成效显著的市(州)团委、实习单位团委和优秀实习生进行通报表扬,并开展实习感悟征集评选活动。
联 系 人:马亮
联系电话:13919861395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
校团委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