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城院好项目”创意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9/02/28 01:06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营造学校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大学生锐意创新、勇于实践,增强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学生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四届“城院好项目”创意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激扬青春   创启未来

二、 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创新创业学院牵头,会同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成立竞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协调活动的组织、宣传、评审等工作。

三、 活动时间

2019年3月至11月

四、 参赛内容

1鼓励学生、团队(社团)等,以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大胆设计创新创业梦想,并提交项目策划书(不少于3000字), 学校将对所有此类项目进行论证及审核.并对立项项目给予适度经费支持。

2通过论证及审核的项目,以现场答辩形式进行比赛,参赛团队采取“5+2”模式对项目进行论证展示(即项目PPT展示5分钟,评委质询2分钟)。大赛邀请校内外创新创业专家担任评委,根据参赛团队的项目内容、商业创意、市场调研、可操作性等标准进行现场评选。

3“第四届城院好项目”创意创新创业大赛最终入选项目,均可进驻我校培黎校区“众创空间”,并给予场地、设备、技术等支持,以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创意创新项目负责同学及团队成员可以申请一次性3分的素质拓展认证学分,创新创业项目负责同学及团队成员可以申请一次性6分的素质拓展认证学分。

五、 具体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3月)。各学院要在广泛宣传、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鼓励学生能够结合所学专业、大胆创新,指导学生完成相应材料的填写报送工作(所有参赛项目请于4月10日前递交相关材料)。

2项目汇总审定阶段(4月上旬)。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集体审核,最终确定本次大赛入选项目并予以公示。

3项目负责人培训阶段(4月下旬)。组委会办公室将对最终入选项目负责人进行统一培训。

4入选项目第一次经费报账阶段(6月30日前,过期不予受理)。所有入选项目负责人持正规发票(要求发票抬头为兰州城市学院,时间为项目正式确立入选之后,内容必须与附件中相关经费支出项保持一致),前往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本学期项目报账工作。

5项目自主实施运营阶段(7月至9月)。所有立项项目自行开展活动及经营。

6入选项目第二次经费报账阶段(11月上旬,过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参照第4条)

7项目审核阶段(11月下旬)。大赛组委会将对所有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并最终评出本次大赛的相应奖项。

六、具体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对创新创业等相关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宣传动员本学院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本次大赛,积极为学生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如必要的经费支持、开放实验室、 配备指导老师等),努力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2各学院要加强对申报项目学生的指导及持续关注,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联络工作,要认真组织协办好本次“城院好项 目”创意创新创业大赛的开展及后续工作的完成,让具有创新创业想法的学生更能够参与其中,力争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我校良好的大学生创意、创新及创业氛围。

3、 各学生会及各类社团,应起到带头作用,主动申报并鼓励、组织同学们参与本届“城院好项目”大赛。

    4、 各学院上报作品数量应不少于学院学生总人数的2%,工作量未完成者,基层团委工作年终考核不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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