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第九章 评比、表彰及年终工作考评制度


2014/09/19 17:10 管理员  点击:[]
核心提示:第二百六十条 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政策水平高,工作原则性强。...

第一节 优秀专职团干部评选条件

第二百六十条 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政策水平高,工作原则性强。

第二百六十一条 能及时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团的业务工作能力强。

第二百六十二条 热爱共青团事业,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工作态度端正。

第二百六十三条 广泛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查和理论研究,能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倾向,有针对性的做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并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学生思想状况。

第二百六十四条 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中,能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第二百六十五条 能紧密围绕党团工作中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各类活动,成绩显著。

第二节 优秀学生团干部评选条件

第二百六十六条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掌握团的基本知识。

第二百六十七条 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异。

第二百六十八条 遵守校纪校规,勇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百六十九条 能坚持不懈地带领团员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团结同学,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生活,在团员中威信高。

第二百七十条 热爱共青团工作,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并能积极主动地起带头作用。

第二百七十一条 认真履行团干职责,能主动组织参与团的活动,及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三节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第二百七十二条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先进理论和团的基本知识。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专业思想牢固,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第二百七十四条 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遵守校纪校规,能同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

第二百七十五条 无私奉献、助人为乐、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发挥模范作用。

第二百七十六条 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无缺勤现象,按时缴纳团费,按期进行团籍注册,严格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红旗团总支评选条件

第二百七十七条 能围绕学院党的中心工作和团的主要任务,以育人为目标,积极主动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学院学风校风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二百七十八条 能较好的完成《团总支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任务并有所创新。

第二百七十九条 能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党团组织的各种精神指示和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要求,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和上级组织提供工作依据。

第二百八十条 团总支干部具有献身团事业的热情,工作尽职尽责,团结互助。政治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作风正派,善于密切联系群众,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百八十一条 能积极主动地指导、督促、检查所属支部开展各项工作。支部合格率达95%以上。

第二百八十二条 团总支班子健全。所属支部组织完善,工作活跃。

第五节 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第二百八十三条 能组织本支部团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文体娱乐活动,积极配合班委会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促进班级学风好转。

第二百八十四条 能认真完成《团支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任务。支委能很好的履行《团支部干部职责》规定的各项内容,工作积极主动,在团员中有较高威信,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 本支部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形成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年度内支部团员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组织生活没有无故缺勤情况。

第二百八十六条 本支部团员无重大违纪行为和考试作弊现象。

第二百八十七条 按时缴纳用费,坚持年度团籍注册和团员民主评议制度,合格团员比例达到95%以上,符合《基层团支部建设标准》者。

第六节 年终工作考评制度

第二百八十八条 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团工作的督促、检查、核实,总结经验,加强交流,促进我校团工作的发展。

第二百八十九条 考评内容包括:本单位计划的落实,完成情况和效果,校团委分配的工作完成情况,团的组织建设,团对学生会的指导,团员档案和文档建设,团的活动的开展,党政部门对本院团的工作的反映。

第二百九十条 考评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百九十一条 考评方式:汇报交流,实地检查,座谈抽查等。

第二百九十二条 根据考评结果,通过民主协商推选出本年度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支部及优秀团干部。

上一条:第八章 团员民主评议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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