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五•四”期间发展一批共青团员的通知


2011/04/13 09:12 管理员  点击:[]
核心提示:共青团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文件 兰城院团发[2011]4号 关于在“五·四”期间发展一批共青团员的通 知各学院团总支、分团委: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团组织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为了壮大团员队伍,夯实团的基础,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根据本...

共青团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文件

兰城院团发[2011]4号

关于在“五·四”期间发展一批共青团员的

通 知

各学院团总支、分团委: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团组织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为了壮大团员队伍,夯实团的基础,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根据本年度团员发展计划,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发展一批共青团员。

一、发展要求

1、根据团章规定:“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违规记录。

二、发展程序

1、各学院由团总支统一安排,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学习团章活动,进一步加深对团组织的认识,端正入团动机,树立团员意识。

2、各学院团总支在4月22日前将发展的共青团员名单(附电子版)统一上报校团委(培黎校区上报张文军老师处,东、西校区上报张冬梅老师处)并领取《入团志愿书》、《团员证》。

(附:邮箱地址lzcsxytw@126.com)

3、各学院团总支在4月24日前上交团员证、志愿书。各级团组织一定要深刻认识到这次发展新团员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以这次发展新团员为契机,带动和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共青团员意识,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发展 团员 通知

报: 团省委组织部

共青团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印发(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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