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


2013/05/21 20:13 管理员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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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文件

兰城院团发〔20135


关于做好2013年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分团委)

发展和吸收新团员,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也是壮大团的队伍,提高团组织战斗力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充实学校共青团队伍,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校团委决定于“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标准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能执行团的决议和履行团员义务;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行动上维护集体利益,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违规记录。

二、发展程序

1.申请人递交个人入团申请书;

2.由团支部召开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发展新团员名单,并向团总支汇报申请人的经历、思想及表现;

3.各学院团总支对申请人进行共青团知识培训,考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校团委;

4.校团委审核批准。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发展新团员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以这次发展新团员为契机,带动和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共青团员意识,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各学院团总支在423前将发展新团员相关材料(登记表、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统一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团证、团徽、入团志愿书请各学院团总支到校团委组织部领取。

附件:兰州城市学院2013年新团员发展登记表

一三年四月十九

主题词:发展 新团员 通知

报:校党委常委、团省委组织部

送:各学院党总支、团总支 、各学生分会

共青团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3419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兰州城市学院2013年新团员发展登记表

学院名称: (盖 章)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班级(专业)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共 名,男 名,女 名。

上一条:关于批准孙千茹等246名同学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静以修身 俭以养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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